浙江名帆律师事务所是由诸葛莹律师创办,诸葛莹律师是浙江名帆律师事务所主任,诚信、高效、严谨、务实。坚持信念、精通法律、维护正义、恪守诚信、运用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技巧...详细>>
联系人:诸葛莹律师
手机:15067588800
电话:0579-82056951
传真:0579-82056951
Q Q:123632132
执业证号:13307201110953474
执业机构: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
地址: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18号环球商务大厦A座二楼(金华市政府北大门对面)
地址二:义乌市江滨西路311号D座5楼
作者:原创 发布于:2019-09-03 23:16:26 点击量:348
摘要:邵丹律师成功案例—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最终判处缓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案号:(2018)沪0115刑初1728号 公诉机
上述事实,由以下经庭审质证的证据证实:
1.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扣押笔录、扣押决定书、扣押物品清单、照片,证实公安机关查获涉案包具的过程及数量。
2.商标注册证、核准续展注册证明,证实涉案商标的注册情况。
3.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、鉴定报告、上海市浦东新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等,证实被查扣的涉案包具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其货值金额。
4.证人杨某、王某某的证言、商铺租赁合同,证实被告人王红租借店铺经营的事实。
5.公安机关制作的抓获经过,证实被告人王红的到案情况。
6.常住人口基本信息,证实被告人王红的个人基本情况。
7.被告人王红的供述,其承认涉案商铺由其经营,于2017年11月1日开始营业,其知道销售的涉案包具都是假冒的,其销售商品没有记账,也没有标价。